格隆匯7月10日丨協鑫新能源(00451.HK)公佈,2020年7月10日,公司附屬蘇州協鑫運營(作為服務供應商)與蘇州保利協鑫(作為服務使用商)訂立新蘇州經營服務協議,由2020年7月10日起計為期三年。根據新蘇州經營服務協議,蘇州協鑫運營將向蘇州保利協鑫提供若干經營服務,代價為每年人民幣3530萬元。
此外,於2020年1月1日,公司附屬公司GCL New Energy,Inc.(作為服務供應商)亦與協鑫光伏訂立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為期兩年,代價為每年30萬美元,其構成過去12個月期內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