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此次約談的13家企業表示,將高度重視自查和整改工作,全面對標金融監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落實到位。在保證金融業務合規性和連續性的同時,繼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的本源。
金融管理部門針對當前網絡平台企業從事金融業務中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7個要求,第一是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第二是支付回歸本源,斷開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嚴控非銀行支付賬戶向對公領域擴張,提高交易透明度,糾正不正當競爭行為;第三是打破信息壟斷,嚴格通過持牌徵信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個人徵信業務。
第四是加強對股東資質、股權結構、資本、風險隔離、關聯交易等關鍵環節的規範管理;第五是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第六是規範企業發行交易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為、第七是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規範個人信息採集使用、營銷宣傳行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強監督並規範與第三方機構的金融業務合作。(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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