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房集團(03611.HK)公吿,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公司宣佈,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23年1月4日(星期三)(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
由於國際發售項下的股份並無超額分配,故聯席全球協調人及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包銷商)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且穩定價格經辦人、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間並無就全球發售進行招股章程所述的穩定價格行動。
超額配股權已於2023年1月4日(星期三)(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