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一淩策略研究,作者:民生策略團隊
摘要
1 鹽鐵在古代的重要性:鹽是生命之必需;鐵是生產力進步的重要生產資料
六世紀的伊西多爾曾寫道:“沒有什麼比鹽和太陽更重要的了”;而在我國古代,“立國須有鹽,無鹽不立國”。鹽作爲人類從洞穴社會走向農耕文明的重要橋樑,爲人類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但由於人工製鹽的技術在較長時期內較爲落後,加上運輸成本較高,費時費力,因此古代的鹽大多供不應求,絕對價格昂貴。鹽在古代成爲了錢財的象徵,而這也是“陶朱猗頓”用來形容鉅富之家的由來。無獨有偶,“salary(薪水)”一詞也來自於古羅馬的鹽票(salarium)。至於鐵,作爲必需的生產資料,鐵器極大提升了農業經濟的生產效率。
2 “高頻低價”與“低頻高價”的力量
鹽是需要“高頻”消費但相對“低價”的商品(這與絕對價格昂貴不矛盾):“高頻”體現在人基本上需要天天攝入一定的食鹽,而相對“低價”主要體現在古代人均每天在鹽上的花費(1錢/天)相比於在大米上的花費“便宜”,人均米鹽的花銷比爲7:1,相對支出佔比較低爲提價與利潤創造了空間。根據《中國古代農民年需用鐵量的調查研究》中的測算,在與古代農民的生產工具以及生產環境基本相同的條件下,一個五口之家的年均耗鐵量約爲3.7市斤,人均不到1斤/年,鐵的消費“低頻”,但卻相對“高價”:主要是由於鐵是耐用品而非易耗品,但漢代購置鐵具的價格卻很貴,買一把好的柴刀基本上要一次性支出100錢左右,但由於其耐用消費品特徵,全生命週期的使用價格可以接受,且1-2年家庭才需要面對一次高價消費,價格提升可以被接受。
3 鹽鐵專營往事:增加收入,降低直接稅收
鹽鐵專營從春秋時期的齊國開始,成爲了增加政府收入同時降低直接稅賦壓力的重要手段,管仲認爲:“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國雖大必危”(要降低直接稅賦),因此提出“輕重魚鹽之利”和“唯官山海爲可耳”,主張由國家專營鹽業、礦產。漢武帝時期,桑弘羊大力推行鹽鐵專營,大幅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在國家財政大幅支出的時期一定程度降低了直接的稅收壓力。值得關注的是,對鐵的專營逐步退出了歷史舞臺,而對鹽的專營收入一直到清代以前往往佔據了政府收入的40%以上。
4 在房地產—土地出讓作用邊際弱化後,尋找當下的“高頻低價”
鹽、鐵專營仍然是農業化社會的產物,儘管“必需”但其重要性在當下已經大幅降低。當下電力正成爲工業化、信息化甚至數字化社會中一種高頻的必需品,而其在當下生活中同樣低的成本佔比,讓其具有一定價格提升的空間:(1)電費支出佔消費支出的比例基本上在2008年之後一直處於下降的趨勢;(2)我國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在投入產出表中佔全部中間投入的比例僅爲3.70%,處於較低水平。過往來看,我國的財政收入並不十分依賴於這類“高頻低價”的商品,然而對於“低頻高價”的房地產所支撐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十分依賴,該項收益對於財政收入的重要性遠超過了古代的鐵具。當下的邊際變化是:第一,能源轉型過程中電力的地位進一步提升,且可再生能源的不穩定性需要更多的價格機制調節供需;第二,“房住不炒”下,房地產的未來擴張會趨於放緩,房地產與土地出讓收入扮演的角色在短期內仍然無法取代,但是邊際增量上社會的收入調節分配需要更多的工具,此時“高頻低價”的必需品電力或許會扮演更重要的作用。過去二十年,房地產—土地作爲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對經濟建設、收入分配和降低直接稅收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對資產定價產生了重要影響。未來圍繞替代領域的發展、建設與下遊品種的生產,將會有重要的機遇出現,這將是未來市場一大重要投資主線。
風險提示:歷史並不代表未來;數據誤差
報告正文
鹽是生活中極爲普通但卻又不可或缺的商品之一,尤其是對於我們這麼一個愛吃鹽的國家而言。俗語道:“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飯還多”,據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的研究表明,中國是世界上食鹽人均攝入量最高的國家之一。正是因爲鹽對於生活的重要性,在歷史上鹽的生產成爲了我國最早的經濟產業之一,食鹽專營收入也因此成爲了我國古代國家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之一。
時過境遷,鹽稅依舊存在,但已不是財政收入的核心,然而其發展歷史卻值得我們思考與借鑑:如果要在當前能源轉型的背景下,去尋找類似當年的鹽一樣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但極爲普通的商品,電力大概可以滿足上述特徵。隨着電力系統在新能源、數字經濟甚至是元宇宙的發展過程中越來越重要,我們也需要以一種不一樣的視角去看待電力的發展。
1.1 鹽的重要性:生命之必需,錢財之象徵
在古代,食鹽對於人類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六世紀的伊西多爾曾寫道:“沒有什麼比鹽和太陽更重要的了”;而在我國古代,“立國須有鹽,無鹽不立國”。
歷史上,人類對於鹽的直接需求來自於兩個方面:
第一,生產方式和食物結構的轉變。在早期的漁獵經濟,人類由於以肉食爲主,主要的鹽分可以從動物的血和肉中攝取,因此對於鹽的直接需求很少;但到了後期轉向農耕經濟時,以素食爲主,人類生理對於鹽分的需求就開始轉向直接從食鹽中獲取,此時對於鹽的需求開始大幅增長。《說文解字》中對於“鹽”的釋義是:“鹽,滷也。天生曰滷,人生曰鹽。”即把自然鹽稱之爲“滷”,而人工加工過的鹽稱之爲“鹽”。早期社會最早發現和最多利用的是自然鹽,湖鹽(又稱池鹽)即典型的自然鹽,“池鹽”具有天然結晶而無需加工的特點,是我國先民最早享用的自然鹽 。然而隨着生產力的不斷增長,人口也隨之不斷增長,此時人類對於食鹽的需求大幅增加,自然鹽顯然不能滿足人類的需求,人工製鹽開始浮出水面。

即便如此,由於人工製鹽的技術在較長時期內較爲落後(主要依靠海水煮鹽),加上運輸成本較高,費時費力,因此古代的鹽大多供不應求,價格昂貴,更不用說由於後來的鹽稅導致鹽價進一步上漲,所以平常人家吃鹽較少。
第二,由於鹽還有醃製食品以延長保質期的作用,因此在儲存食品和貨物運輸、貿易等方面具備十分重要的用途。隨着經濟的不斷髮展,人類在這些方面對於鹽的需求增長也不比人本身的生理需求少,這進一步加劇了鹽的短缺。德國至今還有一條“古鹽路”將鹽都呂訥堡和波羅的海沿岸連接起來,這些鹽曾在過去數百年間被轉運到歐洲其他國家,他們用來醃製鯡魚,並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根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北宋初年鹽的官方售價大概在44-34文/斤不等,而當時1石米(約合120斤米)的售價約400文,因此1斤鹽(按40文/斤算)≈12斤大米,如果按照現今的米價(國內1月28日的小包裝大米零售價爲3.35元/斤)進行折算,則古代的1斤鹽價達到了現價約40元/斤。

在海外亦是如此:中世紀的鹽被稱作是“白金”。據《白金之價:中世紀英國鹽價初探(13-15世紀)》一文中提到的,14世紀英國的鹽價明顯擡升,1誇特(約合12.7公斤)的鹽相當於當時的0.9誇特小麥的價格和0.41頭牛的價格,如果按照1頭牛5000元的價格換算當時的鹽價,則14世紀英國的1斤鹽價達到了現價約80元/斤。

因此,鹽在古代成爲了錢財的象徵:誰控制了鹽,誰就擁有了財富。而這也是成語“陶朱猗頓”用來形容鉅富之家的由來(猗頓是古代的大鹽商)。無獨有偶,英語單詞“salary(薪水)”其實也來自於鹽:古羅馬時期,軍隊會給士兵發放類似鹽票的東西(salarium)作爲補貼,儘管後來軍餉代替了食鹽,但拉丁文“salarium”保留了下來,經過演變最終變成了現今的“salary(薪水)”。
有意思的是,歷史上圍繞鹽的資源爭奪而引發的戰爭不在少數。河東鹽池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自然鹽池,堯、舜、禹先後都選擇了在河東鹽池附近的地方築城,目的就是爲了控制鹽的歸屬。而歷史上“黃帝克炎帝於阪泉,擒蚩尤於涿鹿”,實際上都是爲了爭奪食鹽。上述時代,正好也是中國魯西豫東地區從肉食爲主轉向穀食爲主的時代。在此之後,晉文公因池鹽而國富民強,晉國成爲“春秋五霸”之列;秦國因得蜀國的井鹽而奠定了得天下的基礎。海外也曾發生過類似的故事:據美國海鹽公司(AMERICA'S SEA SALT COMPANY)的介紹,在拿破崙軍隊從莫斯科撤退期間,成千上萬的士兵由於缺鹽而導致傷口癒合不足和對疾病的抵抗力降低;在南北戰爭時期,總統傑斐遜·戴維斯提出,任何願意爲南方戰爭提供沿海鹽罐的人,都可以免除兵役。
1.2 鐵作爲重要的生產資料:象徵着生產力的進步
我國冶鐵生產最早始於春秋,而戰國中期以後鐵製工具在農業、手工業生產中的應用就已經逐步展開,而到了漢代,鐵質農具的普及基本上成爲了學術界的共識。由於鐵質器具相比於石頭、木質器具對於生產力的提升優勢十分明顯,民衆對於其需求大增。與此同時,鐵器在冷兵器時代的優越性也使得其備受朝廷重視,誰掌握了制鐵大權也就能夠安內而攘外,也正是由於漢朝時期掌握了先進的鐵兵器製造技術,才能夠對抗北方匈奴強大的騎兵。
隨着漢代對於鐵的生產效率提升,鐵價也開始逐步下降,但即便如此經過加工的鐵質刀具/鋤具等商品要比未經加工的鐵器/粗鐵貴很多。根據歷史記載,漢代一斤鐵器的價格是8錢,然而當時質量較好的鐵劍可以賣到700錢-900錢左右,相當於當時普通民工1個月的工錢;而生產工具中的柴刀、菜刀和匠人用刀,也是屬於單價較高的耐用品。

鹽鐵作爲古代社會收入分配調節的重要工具,甚至是增加國家收入從而降低百姓直接稅收負擔的重要工具,在很長時間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需要回答的問題是,爲什麼是鹽和鐵。
2.1 爲什麼是鹽和鐵:一個高頻“低價”,一個低頻“高價”
根據前文分析,鹽與鐵在古代社會都是重要的生活和生產必需品:人不吃鹽容易沒有力氣,大量製品離開鹽無法生產;沒有了鐵,農業生產效率將大幅降低。但二者之間還是存在較大的區別,主要在需求的頻次和相對價格特徵上:
(1)鹽是需要“高頻”消費但相對“低價”的商品。“高頻”體現在人基本上需要天天攝入一定的食鹽,而相對“低價”主要體現在人均每天在鹽上的花費相比於在大米上的花費相對“便宜”(雖然實際上等斤換算的鹽比米貴很多,但由於攝入量不同,因此看起來鹽比米一天的花費要更少)。根據《居延漢簡》記載,兩漢時期鹽的攝入量人均約22g/日,所以一年人均攝入食鹽16斤左右,但鹽不僅僅是用於滿足人的生理需求,還要用作醃製材料,所以人均對於鹽的消費量至少是在16斤/年以上,漢代一石鹽約800錢,漢制一石約35斤,所以人均一年在鹽上的花費約爲366錢,即1錢/天。而至於米的花費,漢代普通小米一石220錢左右,相當於6錢/斤,而漢朝一個男的一個月消耗米一石二鬥(約42斤),一個女的約27斤,所以一個兩口之家一個月消耗米70斤左右,折算下來人均在米上的花費約爲7錢/天。所以一天人均米鹽的花銷比爲7:1,這是“低價”的含義。這意味着,鹽重要且佔每天生活成本比例相對較低,對價格的敏感性相對大米來說更低。
(2)鐵是消費相對“低頻”但“高價”的商品。根據《中國古代農民年需用鐵量的調查研究》一文中的測算,在與古代農民的生產工具以及生產環境基本相同的條件下,一個五口之家的年均耗鐵量約爲3.7市斤,人均不到1斤/年,鐵的消費“低頻”主要是由於鐵是耐用品而非易耗品,但漢代購置鐵具的價格卻很貴,買一把好的柴刀基本上要一次性支出100錢左右,因此這裏鐵的“高價”實際上指的是一次性支出相比於鹽米等其他生活用品高得多,對於窮苦人家而言可能需要勒緊褲腰帶1個月以上才能買得起一套較好的鐵質農具。但由於其耐用消費品特徵,全生命週期的使用價格可以接受,且1-2年家庭才需要面對一次高價消費,價格的提升仍然可以被接受。
正是由於鹽的“高頻”而相對“低價”,在其需求彈性很低的情況下可以很容易地藏稅於其中,在程度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避免因影響民生而遭到牴觸;鐵也正是因爲其“低頻”,1-2年可能才需要購買一次,民衆也能夠容忍一次性的“高價”,從而實現其生產效率提升的目的。兩者都實現了對於社會負面影響最小的收入再分配機制。
2.2 鹽鐵專營往事:降低直接稅負,寓稅於價
鹽鐵專營與單純的鹽鐵稅並不相同,是國家對鹽鐵的經營權進行直接控制,從而獲取利潤的手段。一方面可以降低民衆的直接稅負,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
鹽鐵專營的真正形成是在春秋早期的齊國。當時齊桓公爲了成就霸業,與管仲商討富國之策,面對齊桓公提出來的加大強制性徵稅力度的政策,管仲均予以否定:“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國雖大必危”,轉而提出“輕重魚鹽之利”和“唯官山海 爲可耳”,主張由國家專營鹽業、礦產,由此藏稅於鹽鐵。
《管子·海王》中記載,管仲曾給齊桓公算過一筆賬:一個有萬輛戰車的大國,雖然有一千萬個人,但符合徵收人頭稅的人數僅有10%左右(100萬),即便每個人人頭稅爲30錢,那最後的稅收也不過3000萬錢,但如果藏稅於鹽,相當於向所有人徵稅,只要鹽價稍微提升一點,就可以獲得6000萬錢的收入。而對於鐵器而言,每一根針、每把剪刀、每一類鋤具加價些許,也可以獲得不少收入。
然而相比之下,由於“高頻低價”的鹽的創收能力和持續性比“低頻高價”的鐵器更強——據《史記·貨殖列傳》中的記載 ,年銷鐵器帶來的獲利僅爲20萬錢,如果按照鐵器與鐵質刀具/鋤具之間的價格比(鐵器:柴刀菜刀≈1:8)來推算鐵專營帶來的利潤,大約爲160萬錢。
因此食鹽專賣幾乎一直持續存在,而鐵的專賣在漢代“鹽鐵論”之後基本上逐步改爲了單純的徵稅。

自此以後,食鹽專賣成爲封建朝廷增加稅收收入最通用的手段之一,這也是“天下之賦,鹽利居半”的由來。根據歷史資料,唐朝由於食鹽專營帶來的收入多達600多萬貫,佔總財政收入的比重爲55.50%,而即便是經濟較爲發達的宋朝該比例也達到了44.20%,由此可見鹽在古代對於朝代財政收入的重要程度。即便是到了近代1940s,鹽專賣的收入佔比仍能達到全部專賣收入的60%左右,佔全部稅收10%以上。


2.3 鹽鐵專營的意義:國家收入的來源,收入分配重要工具,甚至減輕了直接稅收負擔
鹽鐵專營也會出現部分弊端,漢朝時期就此進行了辯論,最著名的就是“鹽鐵論”。堅持鹽鐵專營的代表人物則是漢武帝時期著名的御史大夫桑弘羊,正是他在漢武帝時期大力推行鹽鐵專營,大幅增加了漢武帝時期國家的財政收入,爲當時的“文治武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桑弘羊認爲不能因爲在執行鹽鐵官鹽過程中存在弊端而完全否定了其對於國家財政的積極作用,他的主要論點在於:
(1)鹽鐵官營帶來的收入佔總財政收入比例非常大,爲當時抵禦匈奴、穩定邊疆提供了堅實保障,如果取消的話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彌補這一類收入。
(2)參考漢武帝初期放開鹽鐵專營的經驗教訓,如果將這麼暴利的行業讓給諸侯或者商賈,國家對於財權的掌控將逐步被削弱,由此也將帶來諸侯叛亂、商賈制霸一方的風險。
(3)如果不實行鹽鐵官營,朝廷想要增加收入就要增加百姓其他賦稅,本質上也會增加百姓的負擔而不是減輕。
由於製鹽技術的進步、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稅制的不斷豐富和完善,時至今日,購買食鹽所需的支出佔食品類消費支出的比例已經很低,而鹽稅也早就不是我國財政收入的核心來源。不僅僅是鹽稅,其他類似的資源稅佔我國財政收入的比例也不高。
同時,鹽、鐵專營是農業化社會的產物,已經不是當下工業化、信息化甚至數字化轉型社會的必然需求。

儘管如此,類似食鹽這類生活必需、使用頻繁的商品依舊存在暴利的可能,因此該類商品仍受到國家嚴格管控,與之較爲類似的是電力。當下的電力與過去的鹽相似之處在於:
(1)隨着新能源、數字經濟甚至是元宇宙的發展,人類對於電力的依賴只會越來越強,這與人類從漁獵社會進入到農耕時期對於食鹽的直接需求越來越強類似。我們此前曾在年度策略《終莫之勝》中對於2022年電力需求增速進行過測算,如果更新到最新數據,考慮到單位GDP能耗下降、實際GDP增速以及電力消費佔比的因素,則2022年中性情形假設下全社會用電量的同比增速爲7.59%。需要關注的是,由於數字經濟的發展,數據中心/5G基站建設帶來的用電量約佔2021年的3.31%。電力正成爲工業化、信息化甚至數字化社會中一種高頻的必需品。

(2)能源轉型的背景下,電力的供給其實是越來越依賴於大自然本身,而這種不確定性將帶來很大的調節成本(儲能與調峯調頻等),這一點與歷史上的食鹽生產十分依賴於光照和運輸條件類似。我們可以看到,歷史上當英國的海鹽生產大幅依賴於天氣時,這種“靠天產鹽”的模式給英國鹽價帶來了極大擾動。與此同時,英國的鹽價也具備很強的地方性:泰晤士河上遊地區由於距離鹽場較遠,成爲14世紀鹽價最貴的地方,比其他地區高出約60%左右。

高頻的必需品——電力,在當下生活中同樣低價,具有一定價格提升空間:
(1)目前電價並不像古代的鹽那麼“貴”,電費支出佔消費支出的比例基本上在2008年之後一直處於下降的趨勢,這預留了部分價格提升的空間。

(2)我國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在投入產出表中佔全部中間投入的比例僅爲3.70%,處於較低水平。

電力在現代社會中扮演了極爲重要的必需品角色,但相對成本佔比很低,這或許爲未來擔任“鹽”的角色提供了空間。新的變化是:能源轉型背景下,電力的地位更加提升,進一步超越了其他能源;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要求也讓電力的供需變得更需要依賴於價格機制進行調節。
過往來看,我國的財政收入並不十分依賴於這類“高頻低價”的商品,然而對於“低頻高價”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卻十分依賴,“低頻高價”的房地產所支撐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益在財政收入中的重要性遠超過了古代的鐵具。
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邊際貢獻可能正在發生改變,這也就意味着需要新的工具發揮更爲積極的作用。尋找“高頻低價”的必需品會成爲新的選擇。
過去二十年,在房地產—土地成爲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過程中,也對資產定價產生了重要影響,這包含了房地產價格本身,以及從金融行業到相關產業鏈上市公司的估值定價。未來世界中,在房地產的邊際影響減弱時,替代領域的發展,將會帶來更多歷史性機遇。

5. 風險提示
1)歷史並不代表未來。文中對於歷史的回溯並不代表未來一定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僅供參考。
2)數據誤差。文中有關歷史數據的呈現和測算可能存在一定的誤差。
